2025年挂网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最低实际采购价格、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实际采购价格与挂网价格一致、具有商业促销附加条件的价格除外。
在本次江西省通知药品耗材实际采购价填报工作之前,该省已于2025年6月启动了全省公立医院的相关价格填报工作。
医疗机构登录省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耗材招标管理-药品/耗材填报管理-医疗机构填报”菜单,选择“药品/耗材实际采购数据填报(2)”项目,填报保存数据后,上传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承诺函,确认提交。
1.加强工作组织。设区市医保局应通知本辖区医疗机构及时填报。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填报任务。
2.加强日常报送。医疗机构在日常采购中,应通过招采子系统“耗材交易结算-收退货管理-收货管理”功能,及时报送低于挂网价格的“实际采购价格”。
据智采不完全统计,除江西省外,广东(广州、深圳)、江苏(承诺制挂网)、南京、北京、浙江、四川、云南、湖南、陕西、青海、甘肃、内蒙、辽宁、安徽等省份实际交易价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挂网价。
如甘肃省明确挂网价格形成机制:按照“从新就低原则”,对挂网企业维护的全国其他省份正在执行的省级最低挂网价格和甘肃省挂网产品医疗机构交易的最高值进行比对,两者中的低值调整为挂网产品的“本省最新挂网参考价”(即“三色九段线”的最高值)。医疗机构在议价采购时不得高于此挂网价格。
广东省粤医保函〔2023〕144号文件有关制度化常态化实施价格联动要求:平台线上挂网交易产品的挂网价格应不高于全国其他省级最低挂网(中标)价格(不含其他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和广州平台、深圳平台最低交易价格。
2025年10月,江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从挂网范围、采购主体、目录分类、采购方式、新产品挂网、挂网价格管理、产品信息管理、暂停挂网和撤网、监督管理等9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江西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工作。
在“挂网价格管理”方面,明确对限价挂网目录内产品的挂网限价,从价格联动、动态调整、价格处置、价格纠错等方面实行动态管理,并逐步探索对同品种不同企业的产品进行价格分析和红黄警示。
价格联动:在其他省份产生新低挂网价后,企业应在30个自然日内主动申报新低挂网价并参照下调江西省挂网限价。不及时申报的,相关产品暂停挂网3个月。2025年11月5日,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即通知常态化开展挂网医用耗材价格联动工作。
动态调整:根据医保耗材27位编码(试剂取22位编码),每半年通过省招采子系统分析江西省网上采购价,取低于挂网价的采购价众数价(多个众数取最高值)以及各省最新挂网价格(不含集采中选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调整江西省挂网限价。
价格处置:根据国家医保局、审计、纪检等部门移交的虚高挂网价线索,对相关产品开展价格处置,调整挂网限价。2025年,江西省除依据国家医保局相关通知,多次通知督促相关企业下调省平台挂网价格外,在2月份还根据省专项审计调查工作要求开展了挂网价格处置工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